对于一个雄心勃勃振兴足球市场,振兴广东足球的珠超联赛计划,笔者肯定以积极的态度看待。昨天当珠超公司公布了准入十三条之后,这个联赛的游戏规则,也就是联赛“宪法”已经初见眉目。但这个计划能否成功,依然需要解决许多问题,比如这几条:
一问:如何解决珠超公司董事会和俱乐部的关系?
在 “十三条”中有一条规定,珠超公司股东不能拥有俱乐部股份,意思就是说,珠超公司的董事会也就是这个联赛的决策机构排斥俱乐部参与。对于一向追求与国际接轨的珠超联赛来说,这是一条历史倒退的规定。职业联盟从英超肇始,甚至到中超公司都已经大力扶持俱乐部进入联赛运作的管理层。但珠超公司仍然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排斥俱乐部拥有决策权就是倒退。
二问:如果珠超公司经营有问题,谁来负责?
中超联赛运作存在一个死穴,就是中超的实际组织者中国足协并不需要对联赛经营好坏负责。用许多足协官员的一句话就是,我的去留听组织安排。于是乎,在缺乏问责制的情况下,中超联赛裸奔、市场份额缩水、电视不转播,搞得一塌糊涂。
那么对于珠超公司第一任C E O刘孝五来说,珠超公司搞不好,他要不要负责。昨天刘孝五给出了答案:如果珠超联赛经营不善,那么作为CEO将负主要责任,在董事会决议之下,C E O会被辞退。
三问:联赛的盈利点在哪?
看了整个计划,一家俱乐部的费用至少一年在100万元以上(交给珠超公司的押金就要30万元),那么珠超联赛能用何种方式达到盈利?一般国外的方法是门票、赞助商、电视转播三大块。
珠超联赛的场地只要求最少1000个座位,从门票上赚钱希望不大;电视转播这块在中国目前国情下根本不要指望。那么剩下的只有赞助商,包括广告效应,大家都知道珠超联赛是一个很好的生意构思,但如何吸引赞助商参与,如何扩大广告效应,是CEO刘孝五目前必须解决的最主要问题。
目前的珠超公司只能说是一份风险投资的企划案,盈利前景仍需要许多切实可行的计划一步步实现。















